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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赴高台开展法治人才培养交流学习主题活动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10:56  |  查看次数:[]

     12月17日,法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扩大)赴高台县人民法院开展法治人才培养交流学习主题活动。党总支中心组成员、部分党员骨干教师和学生代表以及高台县人民法院党支部支委成员、部分党员庭长、党员法官代表参加活动。交流学习活动由高台县人民法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王延岚主持。

高台县人民法院院长俞军表示,法学院和基层法院虽属性不同,但在法律人才培养、法治环境保护、公平正义维护等方面的责任担当和使命任务是相同的。法院一定要利用好、建设好与法学院的合作平台,将法律研究和法律实务技能培训有效结合起来,促进法学理论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加强学院与法院的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法院司法理论水平,进而促进人民法院工作。

法学院负责人表示,来高台县人民法院交流学习,是因为这里红色资源丰富,利于弘扬革命精神,更有利于培养具有实事求是和坚定信念的法治人才。长期以来,高台县人民法院为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训、就业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帮助。高台县人民法院站在法治人才培养高度规划学生的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真正实现了法院与学校优势互补、协同培养应用型法治人才的良好机制。

与会同志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一致认为,法学院和高台县人民法院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双方应加强合作,培养德才兼备的法治人才,实现法治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建设崇尚公正的法律文化。

会上,高台县人民法院通报了法学专业15级学生实习情况,对实习学生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并欢迎法学院学子志愿到高台县人民法院就业。

与会人员参观了红色记忆——毛主席像章、塑像、油画陈列馆,重温了党的历史,接受了一次系统的革命传统教育。大家表示: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发扬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艰苦奋斗,以实际行动投身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中。

(供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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